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(五)项之规定,我区于2020年3月16日0时起,对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医大馨苑小区21栋采取紧急管理措施,对该楼栋实施隔离封闭管理14天,并对出入该小区的人员、物资及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防疫,在隔离封闭管理期间,我区将成立后勤保障组、现场管控组、 疫情处置组、环境消毒组对隔离封闭区域及周边范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,尽量保障该楼栋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,待疫情传播隐患消除后,我区将及时对该楼栋解除隔离封闭管理。 ,。、以及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。。